利未記 17:4 -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、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,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。他流了血,要從民中剪除。 更多版本當代譯本 若沒有把牲畜帶到會幕門口,在耶和華的聖幕前獻給耶和華,便是犯了流血之罪,要將他從民中剷除。 新譯本 而不牽到會幕門口,耶和華的帳幕面前,獻給耶和華作供物,流血的罪就要歸到那人身上;他既然流了牲畜的血,就必從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。 中文標準譯本 如果沒有把牠牽到會幕入口耶和華的帳幕前,作為祭物獻給耶和華,這人就要算為有血債。這人殺戮流血,必要從民中被剪除。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、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,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。他流了血,要從民中剪除。 和合本修訂版 若不把牲畜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帳幕前,獻給耶和華為供物,所流的血必歸到那人身上。他既使血流出,就要從百姓中剪除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