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就有可誇的;只是在上帝面前並無可誇。
亞伯拉罕如果是因行為而被稱為義人,就可以誇口了,但他在上帝面前沒有可誇的。
亞伯拉罕若是因行為稱義,就有可誇的,只是不能在 神面前誇口。
事實上,如果亞伯拉罕本於行為被稱為義,他就有可誇耀的;然而在神面前他並沒有可誇耀的。
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就有可誇的;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。
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他就有可誇的,但是在上帝面前他一無可誇。
如果他得以被稱為義人是由於他的行為,他就有可誇口的,但在上帝面前他並不能誇口。
法老就召了亞伯蘭來,說:「你這向我做的是甚麼事呢?為甚麼沒有告訴我她是你的妻子?
於是法老吩咐人將亞伯蘭和他妻子,並他所有的都送走了。
他說:「你進去,看他們在這裏所行可憎的惡事。」
所以論到上帝的事,我在基督耶穌裏有可誇的。
使一切有血氣的,在上帝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。
如經上所記:「誇口的,當指着主誇口。」
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?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?若是領受的,為何自誇,彷彿不是領受的呢?
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,因為我是不得已的。若不傳福音,我便有禍了。
我現在所做的,後來還要做,為要斷絕那些尋機會人的機會,使他們在所誇的事上也不過與我們一樣。
我若必須自誇,就誇那關乎我軟弱的事便了。
我們不是向你們再舉薦自己,乃是叫你們因我們有可誇之處,好對那憑外貌不憑內心誇口的人,有言可答。
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,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,歸給那信的人。
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
並且得以在他裏面,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,乃是有信基督的義,就是因信上帝而來的義,
約書亞對眾民說:「耶和華-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:『古時你們的列祖,就是亞伯拉罕和拿鶴的父親他拉,住在大河那邊事奉別神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