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甚至不封我的口; 我靈愁苦,要發出言語; 我心苦惱,要吐露哀情。
「因此我不再緘默不語, 我要吐露胸中的悲痛, 傾訴心裡的苦楚。
因此,我不再禁止我的口, 我要說出靈裡的憂愁, 傾訴心中的痛苦。
我不禁止我口; 我靈愁苦,要發出言語; 我心苦惱,要吐露哀情。
不,我不能再沉默! 我要吐露我心靈的悲愁; 我要陳述我內心的苦悶。
因此我不禁閉我口、我心疾痛、我要言說、我心愁苦、我要申訴。
他們彼此說:「我們在弟弟身上實在犯了罪。他哀求我們的時候,我們看見他的痛苦,卻不肯聽,所以這場苦難臨到我們。」
「我厭惡自己的性命, 任由我述說自己的苦情; 因心裏苦惱,我要說話。
我若行惡,我就有禍了; 我若行義,也不敢抬頭, 而是飽受羞辱, 看見我的痛苦。
「你們不要向我作聲, 讓我說話,無論如何我都承當。
「我若說話,痛苦仍不得緩解; 我若停止,痛苦就離開我嗎?
有人至死心中痛苦, 從未嘗過福樂的滋味;
「如今我的哀告還算為悖逆; 我雖唉哼,他的手仍然重重責罰我。
你要謹慎,不可偏向罪孽, 因你選擇罪孽過於苦難。
絕望人的講論既然如風, 你們還計劃批駁言語嗎?
我若說:『我要忘記我的苦情, 強顏歡笑』,
我的心在我裏面發熱; 我默想的時候,火就燒起, 我用舌頭說話:
我在大會中傳講公義的佳音, 看哪,必不制止我的嘴唇; 耶和華啊,這一切你都知道。
我還有甚麼可說的呢? 他應許我的,他已成就了。 我因心裏的苦楚, 在一生的年日必謙卑而行。
看哪,我受大苦是為使我得平安; 你愛我,救我的性命脫離敗壞的地府, 將我一切的罪扔在你背後。
耶穌非常痛苦焦慮,禱告更加懇切,汗如大血點滴在地上。〕
我先前憂心忡忡、眼淚汪汪地給你們寫了信,並非要使你們悲傷,而是要你們知道我格外疼愛你們。
哈拿心裏愁苦,就痛痛哭泣,向耶和華祈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