線上聖經

廣告


整本聖經 舊約 新約




約伯記 31:11 - 和合本2010 (和合本修訂版) (繁體字) 神版

因為這是邪惡的事, 審判官裁定的罪孽。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因為這是大惡, 是當受審判的罪,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因為這是大惡,是該受審判的罪孽;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因為這是大罪, 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因為這是大罪, 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。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因為這是邪惡的事, 審判官裁定的罪孽。

參見章節

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這是罪大惡極的事; 這是該受死刑的罪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約伯記 31:11
10 交叉參考  

亞比米勒召了亞伯拉罕來,對他說:「你怎麼向我這樣做呢?我甚麼事得罪你,你竟使我和我的國陷在大罪中呢?你對我做了不該做的事了!」


亞比米勒說:「你向我們做的是甚麼事呢?百姓中有一個人幾乎要和你的妻子同寢,你就把我們陷在罪中了。」


大約過了三個月,有人告訴猶大說:「你的媳婦她瑪行淫,並且,看哪,她因行淫而懷了孕。」猶大說:「拉她出來,把她燒了!」


在這家裏沒有人比我更大,除你以外,他也沒有留下一樣不交給我,因為你是他的妻子。我怎能行這麼大的惡,得罪 神呢?」


這也是審判官裁定的罪孽, 因為我背棄了至上的 神。


我也要審判你,如審判淫婦和流人血的婦女一樣。我要在憤怒和妒忌中使流血的罪歸到你身上。


「凡與有夫之婦行姦淫,就是與鄰舍的妻子行姦淫的,姦夫淫婦必被處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