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 「不可姦淫。
14 不可通姦。
14 “不可姦淫。
在這家裏沒有人比我更大,除你以外,他也沒有留下一樣不交給我,因為你是他的妻子。我怎能行這麼大的惡,得罪 神呢?」
居喪的日子過了,大衛派人把她接到宮裏,她就作了大衛的妻子,給大衛生了一個兒子。但大衛做的這事,耶和華的眼中看為惡。
不可跟鄰舍的妻交合,因她玷污自己。
「凡與有夫之婦行姦淫,就是與鄰舍的妻子行姦淫的,姦夫淫婦必被處死。
一個人如果還剩下一點靈性,他不會這麼做。這人在尋找甚麼呢? 神的後裔!當謹守你們的靈性,誰也不可背棄年輕時所娶的妻。
萬軍之耶和華說:「我必臨近你們,施行審判。我必速速作見證,警戒那些行邪術的、犯姦淫的、起假誓的、剝削雇工工錢的、欺壓孤兒寡婦的、屈枉寄居者的和不敬畏我的人。」
「你要吩咐以色列人,對他們說:若任何人的妻子背離婦道,對丈夫不貞,
他說:「哪些誡命?」耶穌說:「就是不可殺人;不可姦淫;不可偷盜;不可作假見證;
那不可姦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貪婪,或別的誡命,都包括在「愛鄰如己」這一句話之內了。
「『不可姦淫。
婚姻,人人都當尊重,共眠的床也不可污穢,因為淫亂和通姦的人, 神必審判。
原來那說「不可姦淫」的,也說「不可殺人」。你就是不姦淫,卻殺人,也是成為違犯律法的。
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,豈不知道與世俗為友就是與 神為敵嗎?所以,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,就是與 神為敵了。
至於膽怯的、不信的、可憎的、殺人的、淫亂的、行邪術的、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人,他們將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裏有份;這是第二次的死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