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要把你和你母親放逐國外,到那不是你們出生的地方去;你們要死在那裡。
我要把你和你的生母趕到異鄉,那裡不是你們的出生之地,卻是你們的葬身之處。
我要把你和生你的母親驅趕到異地去,你們不是生在那裡,卻要死在那裡。
我也必將你和生你的母親趕到別國,並不是你們生的地方;你們必死在那裏,
我也要將你和生你的母親趕到別國,不是你們出生的地方;你們必死在那裏,
我必將你和生你的母驅逐到別的地方、那地不是你們生的地方、你們必死在那裏。
尼布甲尼撒把約雅斤帶到巴比倫,也把他的母親、妻妾、臣僕,和猶大的領袖一併帶去。
約雅斤十八歲的時候作猶大王,在耶路撒冷統治了三個月。他的母親名叫尼護施她,是耶路撒冷城以利拿單的女兒。
以未‧米羅達作巴比倫王的那一年,他厚待猶大王約雅斤,放他出獄。這事發生在約雅斤被俘後的第三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。
約雅斤獲准脫下囚衣,終生跟巴比倫王同桌進餐。
他活著的年日,王又賜給他每日的生活費用。
你自以為是重要人物;但上主要把你撿起來,
上主要把你們拋出這土地;他要把你們壓得粉碎,連一個殘存的也沒有。上主這樣宣布了。
上主對我說:「去告訴王和太后,叫他們從寶座上下來。因為他們頭上華麗的冠冕已經掉落了。
所以我要把你們拋出這地方,把你們趕到你們和你們的祖先都不知道的地方去。在那裡,你們要日夜拜別的神明;我不再憐憫你們。』」
你們渴望回來,但是永遠不能回來。」
猶大王約雅敬的兒子約雅斤和跟他一起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大人,我也要把他們都帶回來。是的,我的確要粉碎巴比倫王的轄制。我—上主這樣宣布了。」
這封信是在約雅斤王、王太后、宮廷官員、猶大和耶路撒冷的官員、匠人,和技工都被放逐離開耶路撒冷以後寫的。
所有逃亡到埃及的猶大人,無一倖免。沒有人能再返回猶大,回到他們渴望居住的故鄉。除了少數難民,沒有人能夠回去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