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家批評我的時候,我就這樣辯護:
對那些責難我的人,我的答覆是這樣:
對那些盤問我的人,這就是我的答辯。
對那些評斷我的人,我的辯護是這樣的:
我對那盤問我的人就是這樣分訴:
對那些質問我的人,這就是我的答辯。
「人家把你們帶上會堂,或是帶到官長或統治者面前受審問的時候,你們不用擔心要怎樣為自己辯護,或是要說些什麼話;
保羅說:「各位父老弟兄們,請聽我為自己辯護的話。」
我告訴他們,按照羅馬人的規矩,在被告沒有跟原告對質,還沒有機會為自己辯護之前是不能夠判罪的。
如果有人自以為是傳講上帝信息的人,或以為他有屬靈的恩賜,他應該知道我寫給你們的是出於主的命令。
儘管別人不把我當作使徒,你們總會把我當作使徒!因為你們成為主的信徒這一事實正是我作使徒的證據。
難道我沒有權利靠傳福音吃飯嗎?
因此,我在遠離你們時寫這封信,好使我跟你們見面的時候,不必使用主給我的職權嚴厲地對待你們。主給我的職權是要建立你們,不是要拆毀你們。
你們會有你們所要的憑據,可證明基督在藉著我說話。基督對付你們的時候並不是軟弱的;相反地,他在你們當中顯出能力。
你們要省察自己,考驗自己,看看你們是否過著信心的生活。除非你們完全經不起考驗,你們應該知道耶穌基督在你們的生命裡。
前者傳基督的動機不純,是出於野心,想趁著我坐牢的時候給我製造更多的麻煩。
你們大家常常在我心裡!我想念你們大家是當然的;因為,無論我現在在獄中,或是從前自由地在為福音辯護和作證的時候,你們大家都分享了上帝所賜給我的特權。
我第一次為自己辯護的時候,沒有人在我身邊,大家都離棄了我。願上帝不加罪於他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