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7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信主則脫法律 1 弟兄們,我給明白法律的人說:人幾時活着,幾時在法律權下,你們不知道麼? 2 就如有丈夫的女人,幾時丈夫活着,他就被法律束縛;丈夫若死了,他才脫了丈夫的法律。 3 所以丈夫活着,他若另嫁別人,就叫姦婦;若丈夫死了,他才脫了丈夫的法律;即便另嫁別人,也不為姦婦了。 4 我的弟兄們,這樣看來,你們也是因着基督的聖體,已經死於法律的,叫你們另屬一人,就是屬於從死人中復活的那一位,好為天主結果實。 5 因為我們在肉身權下的時候,那些惡情,被法律激起,在我們肢體上發動,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實。 6 只是如今,我們既死於束縛我們的法律,就脫離了那法律,叫我們好奉事天主,按着新精神,不按着字文的陳跡。 法律彰人罪惡 7 這樣,我們將說什麼呢?法律是罪麼?斷乎不可!到底沒有法律,我不知道什麼是罪。因為若不是法律說:「你不可貪」,我不知道什麼是貪。 8 但是罪既得了機會,就因着誡命,把諸般的貪情,在我心裏引動起來;原來沒有法律,罪是死的。 9 我從前沒有法律的時候,我是生活的;乃法律來到,罪復活了,我就死了。 10 誡命本是叫我生活的,反叫我死。 11 因為罪得了機會,就因着誡命引誘我,並因此殺害我。 12 看來,法律可是聖的,誡命也是聖的,且是公義的,美善的。 13 既是這樣,是那美善的,叫我死麼?斷乎不是!乃是罪:罪因着那美善的叫我死,正顯出他是罪來,至於因着誡命,罪上加罪。 人力不能自守法律 14 我們原知道,法律是神物,我卻是肉體,是賣給罪惡為奴的。 15 因為我不曉得我所作的:我所願意的善事,我偏不作;我所惱惡的惡事,我偏作。 16 若是我所作的,是我所不願意的,這是我承認法律是善的。 17 既是這樣,作那事的,就不是我了,乃是住在我內的罪惡。 18 我也知道,善不住在我內,就是不在我肉身內,因為行善的志願在乎我,而行善的能力不在乎我。 19 所以我所願意的善事,我不作;我不願意的惡事,我倒作。 20 若是我作我所不願意的那事,那事就不是我作的了,乃是住在我內的罪作的。 21 我覺着在我內,有個法律,就是我幾時願意行善,便有罪惡,依附着我。 22 因為依着我那內人,我本喜悅天主的法律; 23 但我覺着在我的肢體,另有一個法律,同我良心的法律對敵,把我擄去壓在我肢體的罪律以下。 24 我這無福的人哪!誰可從這死亡的肉身裏,救出我來呢? 25 天主的聖寵,因着我等主耶穌 基督。 26 這樣看來,是我自己用神魂服從天主的法律,用肉身服從罪惡的法律。 |
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New Testament with study notes (1922) by Joseph Hsiao (1855-1924). Created by Simon Wong. Digital edition © United Bible Societies, 2018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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