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 若是我所作的,是我所不願意的,這是我承認法律是善的。
16 如果我做我不想做的,我就承認律法是好的。
16 如果我所不願意的,我倒去作,我就不得不承認律法是好的。
16 那麼,如果我做我不願意做的事,我就贊同了律法是好的。
16 若我所做的,是我所不願意的,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。
看來,法律可是聖的,誡命也是聖的,且是公義的,美善的。
我們原知道,法律是神物,我卻是肉體,是賣給罪惡為奴的。
因為依着我那內人,我本喜悅天主的法律;
我們也知道法律是好的,只要人正經用他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