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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 7:10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

10 誡命本是叫我生活的,反叫我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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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10 我發現那本來要使人活的誡命反而叫我死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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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10 那本來使人活的誡命,反而使我死了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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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10 我卻死了。於是我發現,那本該帶來生命的誡命,它卻導致了死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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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10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,反倒叫我死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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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10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,反倒叫我死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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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 7:10
10 交叉參考  

可是梅瑟記載說:「人若行了從法律來的義德,就可以因此生活。」


因為法律招怒,那裏沒有法律,那裏也沒有罪愆。


我從前沒有法律的時候,我是生活的;乃法律來到,罪復活了,我就死了。


若是刻在石頭上的字跡,那死亡的職務,還有光榮,至于叫以色列子孫因為梅瑟面上發的暫時就滅的光,不能注目看他的面容,


然而法律不靠着信德;但說:「誰守了法律,就必因此生活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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