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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16:25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

25 因為誰願意救自己的性命,必要失自己的性命;誰為我失了自己的性命,倒得着自己的性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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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25 因為想救自己生命的,必失去生命;但為了我失去生命的,必得到生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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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25 因為誰想救自己的性命,將喪失性命;但誰若為了我的緣故喪失自己的性命,將找到性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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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25 凡是想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;但為我犧牲生命的,必得著生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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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25 因為凡想要保全自己生命的,將失去生命;凡為我的緣故失去自己生命的,將尋得生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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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25 因為,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得着生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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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16:25
10 交叉參考  

誰得了自己的性命,必要失自己的性命;誰為我捨了自己的性命,必要得自己的性命。


人即便得了普天下,若喪失自己的靈魂,為他有什麼益處?人能拿什麼來,可以換自己的靈魂呢?


因為誰願意救自己的性命,必要喪失性命;誰為我及福音的緣故,喪失性命,必要救了性命。


凡求着救自己性命的,必要失自己的性命;凡失性命的,必要救了性命。


只有那一個粒在着,若是死了,就能結許多子粒。誰愛惜自己的性命,必至于失了性命;誰在現世惱恨自己的性命,就可以保存自己的性命,至于常生。


眾弟兄是因着羔羊的血,及自己所證的聖言,得勝了他。他們至死,不愛惜自己的性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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