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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16:26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

26 人即便得了普天下,若喪失自己的靈魂,為他有什麼益處?人能拿什麼來,可以換自己的靈魂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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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26 人就算賺得全世界,卻喪失自己的生命,又有什麼益處呢?人還能拿什麼換回自己的生命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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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26 人若贏得全世界而賠上自己的性命,對他有甚麼益處呢?或者人付出甚麼作性命的代價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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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26 人若賺得全世界,卻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甚麼好處呢?人還能用甚麼換回自己的生命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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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26 一個人就是賺得了全世界,卻賠上了自己的生命,到底有什麼益處呢?人還能拿什麼來換回自己的生命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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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26 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甚麼益處呢?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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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16:26
11 交叉參考  

因為誰願意救自己的性命,必要失自己的性命;誰為我失了自己的性命,倒得着自己的性命。


因為人子要在他(聖)父的光榮內,同着他的天神降來,那時候他必要按着每人的行實,報答每人。


若是你的右眼,叫你跌倒,你剜出他來,扔了他;因我失去你眾體中的一體,比叫你的全身陷在地獄裏,為你更好。


天主卻給他說:「昏愚人哪!今夜就要收回你的靈魂;你所積蓄的,將歸誰呢?


亞巴郎給他說:我的兒,你記得你活着的時候,享了你的福,拉匝祿也受了他的苦;到底如今,他在這裏受安慰,你受苦刑。


人若喪失了自己,損害了自己,他就是得了普天下,有什麼益處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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