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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2:3 - 中文標準譯本

3 素祭中所剩的,歸於亞倫和他的子孫,這是耶和華火祭中的至聖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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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3 剩下的素祭要歸亞倫及其子孫,這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是至聖之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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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3 祭餘剩的,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;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至聖之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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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3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;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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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3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;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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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合本修訂版

3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;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,這是至聖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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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3 剩下的素祭要歸亞倫系的祭司;這是至聖的,因為是從獻給上主的火祭中留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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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2:3
17 交叉參考  

你要為祭壇贖罪七天,使它分別為聖。這樣,祭壇就成為至聖的,所有碰祭壇的也都分別為聖了。


他們要把供物的大腿和搖獻祭的胸肉,與火祭的脂肪一同帶來,作為搖獻祭物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。這要歸於你和你的兒子們作永遠的份例,都是照著耶和華所吩咐的。」


他要在宰殺贖罪祭牲和燔祭牲的聖所那裡,宰殺那隻公羊羔;這贖愆祭牲就像贖罪祭一樣,要歸於祭司,這是至聖的。


素祭中所剩的,歸於亞倫和他的子孫,這是耶和華火祭中的至聖物。


神的食物,無論是至聖的還是聖潔的,他都可以吃,


這樣,祭司為他在這任何一件事上所犯的罪贖罪,他就得到赦免。剩下的細麵粉,要像素祭一樣歸於祭司。」


獻上贖罪祭的祭司要吃這祭物,要在會幕的院子,就是在神聖的地方吃。


「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,這是燔祭的條例:燔祭要一整夜留在祭壇的爐床上直到早晨;祭壇的火要一直燃燒。


「贖罪祭像贖愆祭,有同一個條例:祭物要歸於那用牠舉行贖罪禮的祭司。


所有在爐中烘烤的素祭,所有在煎盤裡、在烤盤上製作的素祭,都要歸於那獻祭的祭司。


人們帶來獻給我的至聖物,就是所有的祭物,包括所有的素祭、所有的贖罪祭、所有的贖愆祭,其中沒有燒獻的要歸屬你;這些是至聖的,歸於你和你的子孫。


我不是從以色列所有支派中揀選了他們作我的祭司嗎?我讓他們上我的祭壇燒香,在我面前佩戴以弗得,把以色列子民的各種火祭都賜給了你的父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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