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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2:3 - 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3 剩下的素祭要歸亞倫系的祭司;這是至聖的,因為是從獻給上主的火祭中留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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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3 剩下的素祭要歸亞倫及其子孫,這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是至聖之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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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3 祭餘剩的,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;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至聖之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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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3 素祭中所剩的,歸於亞倫和他的子孫,這是耶和華火祭中的至聖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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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3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;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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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3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;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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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合本修訂版

3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;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,這是至聖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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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2:3
17 交叉參考  

猶太人的省長告訴他們,不可吃獻給上帝的聖物,直到能夠用烏陵和土明釋疑的祭司出現。


你要每天這樣做,一連七天,使祭壇完全成聖。凡接觸到祭壇的人或物都會被神聖的威力所傷。」


素祭、贖罪祭,和贖過祭都要歸祭司作食物。以色列中一切獻給我的東西都要歸他們。


他說:「這地方是給祭司煮贖罪祭或贖過祭的肉用的,也是烤素祭用的。這樣,他們就不必把聖物帶到外院,傷害到人民。」


他們燒脂肪、把它獻給上主的時候,要把後腿和胸肉一起帶來。照上主的命令,這部分要永遠歸你們和你們的子孫。」


他要在那宰贖罪祭和燒化祭祭牲的神聖場所宰這隻小羊。他必須這樣做,因為贖過祭跟贖罪祭一樣是歸祭司的,是至聖的。


剩下的素祭要歸亞倫系的祭司;這是至聖的,因為是從獻給上主的火祭中留下的。


這樣的人可以吃獻給我的祭物,無論聖或至聖的都可以吃。


祭司要為這個人所犯的罪獻上贖罪祭,他就蒙赦免。剩下的麵粉按素祭的條例歸給祭司。


主持祭禮的祭司要在神聖的場所,在上主聖幕的院子裡,吃這祭牲。


向亞倫和他的兒子們頒布燒化祭的條例。燒化祭要放在祭壇上,從晚上到早晨,整夜焚燒。


有一個條例同時適用於贖罪祭和贖過祭:祭肉要歸主持贖罪禮的祭司。


素祭,無論是用爐烘的、用煎盤煎的,或用淺鍋烤的,都要歸主持祭禮的祭司。


至於不在祭壇上焚燒的那些至聖的祭物當中,素祭、贖罪祭,和贖過祭等供物可歸你們。所有獻給我的至聖祭物都歸你和你的子孫。


我從以色列所有支族當中,選出他的家族作我的祭司,使他們在祭壇前服事,向我燒香,並且穿以弗得聖服事奉我。我給他們有權分得祭壇上燒過的祭肉。


跟著我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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