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2:3 - 和合本修訂版3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;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,這是至聖的。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3 剩下的素祭要歸亞倫及其子孫,這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是至聖之物。 參見章節新譯本3 祭餘剩的,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;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至聖之物。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3 素祭中所剩的,歸於亞倫和他的子孫,這是耶和華火祭中的至聖物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3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;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3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;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。 參見章節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3 剩下的素祭要歸亞倫系的祭司;這是至聖的,因為是從獻給上主的火祭中留下的。 參見章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