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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2:3 -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3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;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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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3 剩下的素祭要歸亞倫及其子孫,這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是至聖之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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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3 祭餘剩的,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;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至聖之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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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3 素祭中所剩的,歸於亞倫和他的子孫,這是耶和華火祭中的至聖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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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3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;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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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合本修訂版

3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;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,這是至聖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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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3 剩下的素祭要歸亞倫系的祭司;這是至聖的,因為是從獻給上主的火祭中留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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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2:3
17 交叉參考  

省長對他們說:「不可吃至聖的物,直到有用烏陵和土明決疑的祭司興起來。」


要潔淨壇七天,使壇成聖,壇就成為至聖。凡挨着壇的都成為聖。」


素祭、贖罪祭,和贖愆祭他們都可以吃,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物都要歸他們。


他對我說:「這是祭司煮贖愆祭、贖罪祭,烤素祭之地,免得帶到外院,使民成聖。」


所舉的腿,所搖的胸,他們要與火祭的脂油一同帶來當搖祭,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;這要歸你和你兒子,當作永得的分,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。」


把公羊羔宰於聖地,就是宰贖罪祭牲和燔祭牲之地。贖愆祭要歸祭司,與贖罪祭一樣,是至聖的。


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。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。


上帝的食物,無論是聖的,至聖的,他都可以吃。


至於他在這幾件事中所犯的罪,祭司要為他贖了,他必蒙赦免。剩下的麵都歸與祭司,和素祭一樣。」


為贖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吃,要在聖處,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裏吃。


「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,燔祭的條例乃是這樣:燔祭要放在壇的柴上,從晚上到天亮,壇上的火要常常燒着。


贖罪祭怎樣,贖愆祭也是怎樣,兩個祭是一個條例。獻贖愆祭贖罪的祭司要得這祭物。


凡在爐中烤的素祭和煎盤中做的,並鐵鏊上做的,都要歸那獻祭的祭司。


以色列人歸給我至聖的供物,就是一切的素祭、贖罪祭、贖愆祭,其中所有存留不經火的,都為至聖之物,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。


在以色列眾支派中,我不是揀選人作我的祭司,使他燒香,在我壇上獻祭,在我面前穿以弗得,又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父家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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