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。
“你们不可吃任何可憎之物。
你不可吃任何可憎之物。
“凡可憎的物, 你都不可吃。
“可厌恶之物,你都不可吃。
“你不可吃主所憎恶的任何东西。
凡洁净的畜类,你要带七公七母;不洁净的畜类,你要带一公一母;
在坟墓间坐着, 在隐密处住宿, 吃猪肉; 他们器皿中有可憎之物做的汤;
我说:「哎!主耶和华啊,我素来未曾被玷污,从幼年到如今没有吃过自死的,或被野兽撕裂的,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的口。」
「你们晓谕以色列人说,在地上一切走兽中可吃的乃是这些:
你们不可因什么爬物使自己成为可憎的,也不可因这些使自己不洁净,以致染了污秽。
所以,你们要把洁净和不洁净的禽兽分别出来;不可因我给你们分为不洁净的禽兽,或是滋生在地上的活物,使自己成为可憎恶的。
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,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;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,在他就不洁净了。
若有人对你们说:「这是献过祭的物」,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,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。
在洁净的人,凡物都洁净;在污秽不信的人,什么都不洁净,连心地和天良也都污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