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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埃及记 22:25 - 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

「我民中有贫穷人与你同住,你若借钱给他,不可如放债的向他取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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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

“倘若有贫苦的同胞向你借钱,你不可像放债的一样收取利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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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标准译本

“如果你借钱给我的子民,给你们中间的困苦人,不可像债主那样对待他,不可向他收取利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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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合本修订版

“我的子民中有困苦人在你那里,你若借钱给他,不可如放债的向他取利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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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标点和合本 - 神版

「我民中有贫穷人与你同住,你若借钱给他,不可如放债的向他取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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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译本

“如果你借钱给我的人民,就是与你们在一起的穷人,你对待他们不可像放债的人一样,不可在他们身上取利。

参见章节

圣经–普通话本

“如果你借钱给我的子民中的穷人,不可像放债的人一样向他索要利息。

参见章节



出埃及记 22:25
20 交叉引用  

有一个先知门徒的妻哀求以利沙说:「你仆人—我丈夫死了,他敬畏耶和华是你所知道的。现在有债主来,要取我两个儿子作奴仆。」


妇人去告诉神人,神人说:「你去卖油还债,所剩的你和你儿子可以靠着度日。」


我心里筹划,就斥责贵胄和官长说:「你们各人向弟兄取利!」于是我招聚大会攻击他们。


他不放债取利, 不受贿赂以害无辜。 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。


人以厚利加增财物, 是给那怜悯穷人者积蓄的。


我的母亲哪,我有祸了!因你生我作为遍地相争相竞的人。我素来没有借贷与人,人也没有借贷与我,人人却都咒骂我。


向借钱的弟兄取利,向借粮的弟兄多要—这人岂能存活呢?他必不能存活。他行这一切可憎的事,必要死亡,他的罪必归到他身上。


缩手不害贫穷人,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,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;他顺从我的典章,遵行我的律例,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,定要存活。


未曾亏负人,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;未曾抢夺人的物件,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,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;


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,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,缩手不作罪孽,在两人之间,按至理判断;


在你中间有为流人血受贿赂的;有向借钱的弟兄取利,向借粮的弟兄多要的。且因贪得无厌,欺压邻舍夺取财物,竟忘了我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


他们在各坛旁铺人所当的衣服,卧在其上, 又在他们神的庙中喝受罚之人的酒。


就当把我的银子放给兑换银钱的人,到我来的时候,可以连本带利收回。


为什么不把我的银子交给银行,等我来的时候,连本带利都可以要回来呢?』


「在耶和华—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,无论哪一座城里,你弟兄中若有一个穷人,你不可忍着心、揝着手不帮补你穷乏的弟兄。


日落的时候,总要把当头还他,使他用那件衣服盖着睡觉,他就为你祝福;这在耶和华—你上帝面前就是你的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