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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15:21 - 陸亨理-鄭壽麟《國語新舊庫譯本-新約全書》

兒子卻對他說:父親,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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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小兒子說,『父親,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,今後,我再也不配作你的兒子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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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兒子向他說:『爸爸,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;我不配再稱作你的兒子了!』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兒子說:‘爸爸,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,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。’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兒子說:『父親,我對天犯了罪,也在你面前犯了罪。我再也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』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兒子說:『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』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兒子說:『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』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路加福音 15:21
10 交叉參考  

於是起來,往他自己的父親那裏去。誰料,相離還遠,他父親看見,就動了慈心,跑去抱着他的頸項,連連的與他親嘴。


父親卻吩咐奴僕說: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,把戒指戴在他的指頭上,把鞋穿在他腳上。


還是你藐視祂豐富的恩慈,寛容,忍耐,不知道神的恩慈是領你歸入改換心態麼?


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,既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,就是得罪基督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