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樣看來,律法是聖潔的,誡命也是聖潔,公正,良善的。
可見律法是聖潔的,誡命也是聖潔、公義、良善的。
這樣,律法是聖潔的,誡命也是聖潔、公義和良善的。
因此,律法是神聖的,誡命也是神聖、公義、美善的。
這樣看來,律法是聖潔的,誡命也是聖潔、公義、良善的。
這樣看來,律法是聖的,誡命也是聖的、義的、善的。
並且不要和這時代同化,反要藉着心意的革新而變化,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,可喜悅和純全的旨意。
這樣,我們因信仰取消律法麼?斷乎不是!更是規定律法!
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靈的,但我是屬肉的,是已經賣給罪了。
如果我所為的,是我所不願意的,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。
我們原知道律法是好的,只是人要照着律法的本義應用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