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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16:25 - 王元德《新式標點新約全書》

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: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得着生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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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因為想救自己生命的,必失去生命;但為了我失去生命的,必得到生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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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因為誰想救自己的性命,將喪失性命;但誰若為了我的緣故喪失自己的性命,將找到性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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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凡是想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;但為我犧牲生命的,必得著生命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因為凡想要保全自己生命的,將失去生命;凡為我的緣故失去自己生命的,將尋得生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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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因為,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得着生命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因為,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得着生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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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翻譯



馬太福音 16:25
10 交叉參考  

得着生命的,將要失喪生命;為我失喪生命的,將要得着生命。


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他的生命,有甚麼益處呢?人能拏甚麼換生命呢?


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和福音,喪掉生命的,必救得生命。


凡想要保全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:凡喪掉生命的,必得着生命。


愛惜自己生命的,就必失喪生命;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,就必保守生命到永生。


他們得勝的原因,是靠着羔羊的血,和他們所見證的道:又因為不愛惜自己的性命,直至於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