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iblia Todo Logo
線上聖經
- 廣告 -




馬太福音 16:25 - 王元德《新式標點新約全書》

25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: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得着生命。

參見章節 複製
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25 因為想救自己生命的,必失去生命;但為了我失去生命的,必得到生命。

參見章節 複製

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25 因為誰想救自己的性命,將喪失性命;但誰若為了我的緣故喪失自己的性命,將找到性命。

參見章節 複製

新譯本

25 凡是想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;但為我犧牲生命的,必得著生命。

參見章節 複製

中文標準譯本

25 因為凡想要保全自己生命的,將失去生命;凡為我的緣故失去自己生命的,將尋得生命。

參見章節 複製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25 因為,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得着生命。

參見章節 複製




馬太福音 16:25
10 交叉參考  

得着生命的,將要失喪生命;為我失喪生命的,將要得着生命。


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他的生命,有甚麼益處呢?人能拏甚麼換生命呢?


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和福音,喪掉生命的,必救得生命。


凡想要保全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:凡喪掉生命的,必得着生命。


愛惜自己生命的,就必失喪生命;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,就必保守生命到永生。


他們得勝的原因,是靠着羔羊的血,和他們所見證的道:又因為不愛惜自己的性命,直至於死。


跟著我們:

廣告


廣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