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4:2 - 楊格非官話《新約全書》 若亞伯拉罕因他所行、得稱為義、就有可誇、但在上帝面前、本無可誇、 更多版本當代譯本 亞伯拉罕如果是因行為而被稱為義人,就可以誇口了,但他在上帝面前沒有可誇的。 新譯本 亞伯拉罕若是因行為稱義,就有可誇的,只是不能在 神面前誇口。 中文標準譯本 事實上,如果亞伯拉罕本於行為被稱為義,他就有可誇耀的;然而在神面前他並沒有可誇耀的。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就有可誇的;只是在上帝面前並無可誇。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就有可誇的;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。 和合本修訂版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他就有可誇的,但是在上帝面前他一無可誇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