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林多前書 9:16 - 楊格非官話《新約全書》16 我傳福音、原無可誇、是不得已的、若不傳福音、我就有禍了、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16 其實我傳福音並沒有什麼可誇的,因為這是託付給我的任務,我不傳福音就有禍了! 參見章節新譯本16 我傳福音原是沒有可誇的,因我不能不傳。如果不傳福音,我就有禍了。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16 原來,就算我傳福音,也沒有可誇耀的,因為傳福音的需要催逼著我;我如果不傳福音,我就有禍了;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16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,因為我是不得已的。若不傳福音,我便有禍了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16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,因為我是不得已的。若不傳福音,我便有禍了。 參見章節和合本修訂版16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耀的,因為我是不得已的,若不傳福音,我就有禍了。 參見章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