腓立比書 3:6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 我比別人更熱心奉了猶太教,虐待了基督教會;關於守法的正義,我實在是無可指責的。 更多版本當代譯本 論熱心,我曾經迫害教會;論律法要求的義,我是無可指責的。 新譯本 按著熱誠來說,我是迫害教會的;按著律法上的義來說,我是無可指摘的。 中文標準譯本 按照熱心說,我曾經逼迫教會;按照律法上的義說,我是無可指責的。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就熱心說,我是逼迫教會的;就律法上的義說,我是無可指摘的。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就熱心說,我是逼迫教會的;就律法上的義說,我是無可指摘的。 和合本修訂版 就熱心說,我是迫害教會的;就律法上的義說,我是無可指責的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