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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 3:7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

假若天主的真實因我的謊言更顯明出來,而增加祂的榮耀,我怎樣還被判為罪人呢?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也許有人說:「如果我們的虛謊凸顯出上帝的真實,增加祂的榮耀,為什麼祂還要把我們當作罪人審判呢?」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但是 神的誠實,如果因我的虛謊而更加顯出他的榮耀來,為甚麼我還要像罪人一樣受審判呢?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那麼,如果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使他的榮耀更加豐盛,為什麼我還要像罪人一樣被定罪呢?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若上帝的真實,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,為甚麼我還受審判,好像罪人呢?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若神的真實,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,為甚麼我還受審判,好像罪人呢?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若上帝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,為甚麼我還像罪人一樣受審判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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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翻譯



羅馬書 3:7
17 交叉參考  

耶穌對他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,就在今夜,雞叫以前,你就要三次不認我」。


有人將祂依照天主的計劃和先見解送給你們,你們借惡人的手,釘了祂在十字架上,殺死了祂。


絕對不能。因為即便人人都說謊,天主卻是誠實的,正如經上所記載的:「……使你在說話時顯為無罪,在受審判時必得勝訴」。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