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人的岳父,就是女子的父親,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。於是二人一同吃喝、住宿。
留他在家裡小住。他便在那裡住了三天,一起吃住。
那人的岳父,就是女子的父親,強留那人,那人就與他同住了三天;他們一起吃喝,在那裡住宿。
他的岳父,就是那女子的父親挽留他,他就在岳父那裡住了三天。他們又吃又喝,在那裡留宿。
這岳父,就是女子的父親,留他住了三天。他們在那裏吃喝,住宿。
堅持要他留下來,因此他住了三天。這對夫婦在那裡一起吃喝,住宿。
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親說:「讓女子同我們再住幾天,至少十天,然後她可以去。」
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,趁着自己還在世的時候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,往東方去。
她丈夫起來,帶着一個僕人、兩匹驢去見她,用好話勸她回來。女子就引丈夫進入父家。她父見了那人,便歡歡喜喜地迎接。
到第四天,利未人清早起來要走,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:「請你吃點飯,加添心力,然後可以行路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