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士師記 19:4 -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那人的岳父,就是女子的父親,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。於是二人一同吃喝、住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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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留他在家裡小住。他便在那裡住了三天,一起吃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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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那人的岳父,就是女子的父親,強留那人,那人就與他同住了三天;他們一起吃喝,在那裡住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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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他的岳父,就是那女子的父親挽留他,他就在岳父那裡住了三天。他們又吃又喝,在那裡留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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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那人的岳父,就是女子的父親,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。於是二人一同吃喝、住宿。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這岳父,就是女子的父親,留他住了三天。他們在那裏吃喝,住宿。

參見章節

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堅持要他留下來,因此他住了三天。這對夫婦在那裡一起吃喝,住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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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翻譯



士師記 19:4
4 交叉參考  

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親說:「讓女子同我們再住幾天,至少十天,然後她可以去。」


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,趁着自己還在世的時候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,往東方去。


她丈夫起來,帶着一個僕人、兩匹驢去見她,用好話勸她回來。女子就引丈夫進入父家。她父見了那人,便歡歡喜喜地迎接。


到第四天,利未人清早起來要走,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:「請你吃點飯,加添心力,然後可以行路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