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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 28:27 - 和合本2010 (和合本修訂版) (繁體字) 神版

要將兩頭公牛犢,一隻公綿羊,七隻一歲的小公羊,作為馨香的燔祭獻給耶和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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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你們要把兩頭公牛犢、一隻公綿羊和七隻一歲的公羊羔,獻給耶和華作馨香的燔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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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只要把燔祭作為馨香的祭獻給耶和華,就是兩頭公牛犢、一隻公綿羊、七隻一歲的公羊羔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你們要獻上兩頭公牛、一隻公綿羊、七隻一歲的公羊羔為燔祭,作馨香之氣獻給耶和華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只要將公牛犢兩隻,公綿羊一隻,一歲的公羊羔七隻,作為馨香的燔祭獻給耶和華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只要將公牛犢兩隻,公綿羊一隻,一歲的公羊羔七隻,作為馨香的燔祭獻給耶和華。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要將兩頭公牛犢,一隻公綿羊,七隻一歲的小公羊,作為馨香的燔祭獻給耶和華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民數記 28:27
6 交叉參考  

「每月初一,要將兩頭公牛犢、一隻公綿羊、七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小公羊,獻給耶和華為燔祭。


要把火祭,就是兩頭公牛犢,一隻公綿羊、七隻一歲的小公羊,都要沒有殘疾的,獻給耶和華為燔祭。


「七七初熟節,就是你們獻初熟穀物給耶和華為素祭的那一天,要宣告聖會;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。


要同時獻調了油的細麵為素祭:每頭公牛要獻十分之三伊法;每隻公綿羊要獻十分之二伊法;


除了初一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、經常獻的燔祭與同獻的素祭,以及同獻的澆酒祭以外,這些都照例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