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 29:6 - 和合本2010 (和合本修訂版) (繁體字) 神版6 除了初一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、經常獻的燔祭與同獻的素祭,以及同獻的澆酒祭以外,這些都照例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。」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6 此外,要照常獻上朔日和日常應獻的燔祭、素祭和奠祭,給耶和華作馨香的火祭。 參見章節新譯本6 在月初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、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,以及照例同獻的奠祭以外,還要獻上這些給耶和華作馨香的火祭。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6 你們要在新月燔祭和同獻的素祭、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,以及照著法規同獻的酒祭以外,把這些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6 這些是在月朔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,並常獻的燔祭與同獻的素祭,以及照例同獻的奠祭以外,都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。」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6 這些是在月朔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,並常獻的燔祭與同獻的素祭,以及照例同獻的奠祭以外,都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。」 參見章節和合本修訂版6 除了初一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、經常獻的燔祭與同獻的素祭,以及同獻的澆酒祭以外,這些都照例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。」 參見章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