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 28:11 - 和合本2010 (和合本修訂版) (繁體字) 神版11 「每月初一,要將兩頭公牛犢、一隻公綿羊、七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小公羊,獻給耶和華為燔祭。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11 「在朔日,要給耶和華獻燔祭——兩頭公牛犢、一隻公綿羊和七隻一歲公羊羔,都要毫無殘疾。 參見章節新譯本11 “‘每月第一日,你們要把燔祭獻給耶和華,就是兩頭公牛犢、一隻公綿羊、七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。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11 「在每個月的第一天,你們要向耶和華獻上燔祭:兩頭公牛、一隻公綿羊、七隻無瑕疵的一歲公羊羔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11 「每月朔,你們要將兩隻公牛犢,一隻公綿羊,七隻沒有殘疾、一歲的公羊羔,獻給耶和華為燔祭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11 「每月朔,你們要將兩隻公牛犢,一隻公綿羊,七隻沒有殘疾、一歲的公羊羔,獻給耶和華為燔祭。 參見章節和合本修訂版11 「每月初一,要將兩頭公牛犢、一隻公綿羊、七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小公羊,獻給耶和華為燔祭。 參見章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