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為他寫了許多條律法, 他卻以為與他毫無關係。
我為他寫下千萬條的律法, 他卻視若無睹。
我雖然為他們寫了律法萬條, 他們卻看作是為外族人寫的,與他們毫無關係一般。
我為他寫了律法萬條, 他卻以為與他毫無關涉。
我為他們寫下了許多教訓,他們卻以為怪異而拒絕。
「『然而,他們不順從,竟背叛你,將你的律法丟在背後,又殺害那些勸他們回轉歸向你的眾先知,犯了褻瀆的大罪。
求你開我的眼睛, 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。
其實你恨惡管教, 將我的言語拋在腦後。
謀略和知識的美事, 我豈沒有寫給你嗎?
因為他們是悖逆的百姓、說謊的兒女, 是不肯聽從耶和華訓誨的兒女。
我將我的律例賜給他們,將我的典章指示他們;人若遵行就必因此存活。
我的百姓因無知識而滅亡。 你拋棄知識, 我也必拋棄你, 使你不再作我的祭司。 你既忘了你 神的律法, 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。
這樣說來,猶太人有甚麼比別人強呢?割禮有甚麼益處呢?
這樣看來,律法是聖的,誡命也是聖的、義的、善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