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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 17:12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

我同他們在一齊的時候,是我因你的名字,保守他們。他們是你給我的,我護守了他們;其中沒有一個喪失的,不過就是那個喪亡之子。這是為應驗經上的話。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我和他們在一起的時候,靠著你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,護衛他們。除了那個注定滅亡的人以外,他們一個也沒有滅亡,這是為了應驗聖經上的話。

參見章節

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當我同他們在一起的時候,我因你的名保存了你託付我的人,我保護了他們;他們中除了那該滅亡的人以外,沒有一個人喪亡,這是為了應驗經上的話。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我跟他們在一起的時候,因你賜給我的名,我保守了他們,也護衛了他們;他們中間除了那滅亡的人以外,沒有一個是滅亡的,這就應驗了經上的話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我 與他們在一起的時候, 我奉你的名, 就是奉你賜給我的名 保守了他們,也護衛了他們。 他們當中除了那滅亡 之子以外, 沒有一個人失落。 這是為要應驗經上的話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,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,我也護衛了他們;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,沒有一個滅亡的,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,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,我也護衛了他們;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,沒有一個滅亡的,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約翰福音 17:12
17 交叉參考  

我不是說的你們一總的人;我認得我所揀選的,但為應驗經上的話,說:與我同食的人,要舉足踢我。


「你從世俗中交給我的人,我已經把你的名字,顯示於他們了。他們本是你的人,你把他們交給我;他們遵守了你的話。


這是為應驗他先前說的那話:「你交給我的人,我沒有失去一個。」


凡我父賜給我的,必到我這裏來;到我這裏來的,我不推出他去;


為接受這職分,並宗徒的地位;因為猶達斯,因着自己的罪,已經丟棄了這地位,到他本地方去了。」


為此,天主高舉他,賜給他一個名號,超越萬名之上,


人勿論用什麼法子,你們總不要受他們的迷惑;因為那一日以前,必有反教背主的事;又有罪惡之人,喪亡之子,顯露出來;


又說:「我將以他為我的倚靠。」又說:「你看我,看天主給我的兒女。」


他們是從我們當中出的,卻不是我們裏頭的人;因為若是我們裏頭的人,就必同我們站得住;(他們站不住)明顯他們不全是我們裏頭的人。


他的眼目,如同火燄;頭上戴着許多皇冠,又有寫的名號,除非他自己,沒有人認得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