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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12:14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

耶穌回答說:「朋友,誰立了我作你們的法官,調解你們的糾紛呢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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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耶穌答道:「朋友,誰派我作你們的審判官或仲裁,為你們分家產呢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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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耶穌對他說:「你們這些人哪,誰立了我作法官為你們分家呢?」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耶穌說:“你這個人,誰立我作你們的審判官和分家業的人呢?”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耶穌對他說:「朋友,誰委任了我做你們的審判官或仲裁者呢?」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耶穌說:「你這個人!誰立我作你們斷事的官,給你們分家業呢?」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耶穌說:「你這個人!誰立我作你們斷事的官,給你們分家業呢?」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路加福音 12:14
11 交叉參考  

在群眾中有一個人向祂說:「請您命我的弟兄分給我家產吧」!


不久以後,另一個人看見了他說:「你呀!也是祂的同黨」。伯多祿說:「朋友,我不是」。


祂看見他們的信心就說:「朋友!你的罪赦免了」。


可是耶穌知道他們要公舉祂作王,就獨自退到山上去。


她說:「主啊!沒有」。耶穌說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;妳回去吧!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」。


因此你不論是誰,若論斷人便是無可恕免的,因為你在論斷人的時候,便定了自己的罪,原來自己作了你所批評的事。


你批評犯這些罪的旁人,而又自己犯這些罪,你想你還能逃脫天主的判決嗎?


就是你,你是誰,竟敢和天主爭辯嗎?瓦器能不能對塑造的人說:「你為什麼把我製成這樣呢」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