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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10:28 - 朱寶惠《重譯新約全書》附注釋

28 那些能殺身體,不能滅靈魂的,不要怕他們:惟獨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,正要怕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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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28 那些只能殺害身體,不能毀滅靈魂的,不用怕他們。但要畏懼有權將身體和靈魂一同毀滅在地獄裡的上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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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28 不要怕那些殺害肉身而不能殺害靈魂的人,而要怕那能使靈魂和肉身都喪亡在地獄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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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28 那些殺身體卻不能殺靈魂的,不要怕他們;倒要怕那位能把靈魂和身體都投入地獄裡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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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28 你們不要怕那些能殺死身體卻不能殺死靈魂的;反而倒要懼怕那位能把靈魂和身體都毀滅在地獄裡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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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28 那殺身體、不能殺靈魂的,不要怕他們;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,正要怕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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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10:28
30 交叉參考  

所以不要怕他們:因為瞞人的事,沒有不露出來的;隱藏的事,沒有不知道的。


這些人,要進入永刑;那些義人,卻進入永生。」


但是我告訴你們:凡向弟兄懷恨的,也必受裁判;凡輕侮弟兄的,必受公會的裁判;凡咒罵弟兄的,必受地獄的火焚。


行善的起來得生命;行惡的起來受審判。


保羅回答說:「你們為甚麼這樣慟哭,碎了我的心呢?為主耶穌的名,不但被捆綁,就是到耶路撒冷就死,我也有準備了。」


落在活上帝的手裏,真是可怕!


有婦人得見她的死人復活;又有人忍受酷刑,不肯苟且求贖,為要得著那更美的復活;


設律法的,任判斷的,只一位:就是那能拯救,也能毀滅的。你是誰?竟敢議論旁人呢!


你們為義就是受苦,也是有福的:你們不要怕人威嚇,也不要驚慌;


你將要受的苦,你不要怕:魔鬼將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裏,叫你們受試煉,你們要受患難十日,你務要至死忠心,我就賜給你生命的冠冕。


跟著我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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