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篇 51:4 - 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4 我犯罪冒犯你,我得罪的是你; 我做了你認為邪惡的事。 因此,你審判我是理所當然; 你責罰我是我所應得。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4 我犯罪得罪了你, 唯獨得罪了你, 做了你看為邪惡的事, 所以你責備我是正當的, 你對我的審判是公正的。 參見章節新譯本4 我得罪了你,唯獨得罪你; 我行了你眼中看為惡的事, 因此,你宣判的時候,顯為公義; 你審判的時候,顯為清正。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4 我對你,唯獨對你犯了罪, 我做了你眼中看為惡的事; 因此你說話的時候就顯為公義, 你審判的時候就顯為清正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4 我向你犯罪,惟獨得罪了你; 在你眼前行了這惡, 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, 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4 我向你犯罪,惟獨得罪了你; 在你眼前行了這惡, 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, 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。 參見章節和合本修訂版4 我向你犯罪,惟獨得罪了你, 在你眼前行了這惡, 以致你責備的時候顯為公義, 判斷的時候顯為清白。 參見章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