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 18:19 - 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19 「我要把以色列人獻給我的一切特別供物賜給你和你的兒女,作為世世代代應得的份。這是我與你和你後代所立不能廢棄的約。」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19 以色列人獻給耶和華的聖物中,我把舉祭賜給你和你的兒女,作為你們永遠當得的份,這是我與你及你的後代所立的永世之約。」 參見章節新譯本19 以色列人奉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,我都賜給了你和與你在一起的兒女,作永遠應得的分;這是在耶和華面前給你和與你在一起的後裔作永遠的鹽約。”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19 「以色列子孫向耶和華奉上的一切神聖供物,我都賜給你和與你一起的兒女們,作永遠的份例。這是你和與你一起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永遠的鹽約。」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19 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,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,當作永得的分。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、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。」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19 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,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,當作永得的分。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、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。」 參見章節和合本修訂版19 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,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,作為永遠當得的份。這要成為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永遠的鹽約。 參見章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