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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数记 2:24 - 中文标准译本

所有属以法莲营、按队伍被数点的,共十万八千一百人;他们作为第三队起行。

参见章节

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

以法莲营区的队伍共计十万八千一百人,他们是第三队。

参见章节

和合本修订版

凡属以法莲营,照他们队伍被数的共有十万八千一百名;他们要作第三队往前行。

参见章节

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

凡属以法莲营、按着军队被数的,共有十万零八千一百名,要作第三队往前行。

参见章节

新标点和合本 - 神版

凡属以法莲营、按着军队被数的,共有十万零八千一百名,要作第三队往前行。

参见章节

新译本

凡是属以法莲营,按着队伍被数点的,共有十万零八千一百人;他们要作第三队起行。

参见章节

圣经–普通话本

以法莲营区总计有108100人。他们是全营的第三队。

参见章节



民数记 2:24
6 交叉引用  

求你在以法莲、便雅悯和玛拿西面前 唤醒你的大能; 求你来临,成为我们的救恩!


接着按队伍起行的,是以法莲子孙营队的旗帜。统领以法莲队伍的,是亚米忽的儿子以利沙玛;


所有属鲁本营、按队伍被数点的,共十五万一千四百五十人;他们作为第二队起行。


他的队伍,那些被数点的共三万五千四百人。


所有属但营被数点的,共十五万七千六百人;他们要随自己的旗帜最后起行。”


所有属犹大营、按队伍被数点的,共十八万六千四百人;他们要首先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