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11:11 - 《官話和合譯本》11 這些無翅無鱗以爲可憎的、你們不可喫他的肉、死的也當以爲可憎。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11 牠們都是可憎之物,你們不可吃牠們的肉,也不可摸牠們的屍體。 參見章節新譯本11 牠們是你們憎惡之物;牠們的肉,你們不可吃;牠們的屍體,你們要憎惡。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11 這些對於你們是可憎的,你們不可吃牠們的肉,並且要憎惡牠們的屍體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11 這些無翅無鱗、以為可憎的,你們不可吃牠的肉;死的也當以為可憎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11 這些無翅無鱗、以為可憎的,你們不可吃牠的肉;死的也當以為可憎。 參見章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