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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12:2 - 陸亨理-鄭壽麟《國語新舊庫譯本-新約全書》

誰知,沒有掩蓋的事不至於洩露的,也沒有隱藏的事不被人知道的。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掩蓋的事終會暴露出來,隱藏的秘密終會被人知道。

參見章節

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但是,沒有隱藏的事不被揭露出來,沒有祕密的事不被人知曉。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沒有甚麼掩蓋的事不被揭露,也沒有甚麼隱藏的事不被人知道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被掩蓋的事沒有將不被顯露出來的,隱祕的事也沒有將不被知道的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;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;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路加福音 12:2
10 交叉參考  

因為掩藏的事,沒有不顯出來的;隱瞞的事,也沒有不來到光明中的。


因為隱秘的事,沒有不顯出來的,也沒有隱瞞的事竟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。


就照我的福音在神藉着基督耶穌審判人隱密事的日子。


所以時候未到,甚麼都不要判斷,只等主來,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,及顯明人心的計劃;並且當那時各人要從神方面得着稱讚。


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審判官座前顯露出來,叫各人都按本身所行所作的或善或惡受相當的報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