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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可福音 6:9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

但要穿便鞋,衣服不穿兩身。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只穿一雙鞋和一套衣服就夠了。

參見章節

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鞋卻要穿,但不要穿兩件內衣。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只穿一雙鞋,不要穿兩件衣服。”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要穿上鞋子。不要穿兩件衣服。」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只要穿鞋,也不要穿兩件褂子」;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只要穿鞋,也不要穿兩件褂子」;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馬可福音 6:9
6 交叉參考  

行路不要帶口袋,不要帶兩身長衣,鞋履也不帶,棍棒也不拿;因為作工人的,自當有他的飯吃。」


我可是用水洗你們,叫你們悔改;到底,有在我以後來的一位,比我能力更大,我就是給他提鞋,也當不起。他要用聖神,用火,洗你們。


又給他們說:「無論到那裏,投入一家,就在那一家住,直到你們出離那地方的時候。


又囑咐他們,行路的時候,除了拐杖以外,什麼也不要帶,也不帶口袋,也不帶乾糧,腰帶裏,也不帶錢。


天神給他說:「束上帶子,穿上鞋。」他就依着辦。天神又說:「披上你的外衣,跟我來。」


腳上穿着剛毅的鞋,預備行平安福音的正路;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