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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6:29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

若有人打你臉的一面,那一面也給他打吧;若有人要拿你的外衣,連內衣也叫他拿去。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如果有人打你一邊的臉,連另一邊也轉過來讓他打。如果有人奪你的外衣,連內衣也由他拿去。

參見章節

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有人打你耳光,另一面也給他打;有人拿你外衣,也不要阻擋他拿你的內衣。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有人打你一邊的臉,把另一邊也轉給他打;有人拿你的外衣,連內衣也讓他拿去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有人打你這邊的臉,把另一邊也讓他打;有人拿走你的外衣,連裡衣也不要阻止他拿;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有人打你這邊的臉,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。有人奪你的外衣,連裏衣也由他拿去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有人打你這邊的臉,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。有人奪你的外衣,連裏衣也由他拿去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路加福音 6:29
15 交叉參考  

於是他們就在耶穌臉上吐痰,又用拳頭打祂;還有人用手掌打祂的臉,


把祂的眼遮住,打祂的臉問祂說:「你猜!打你的是誰」?


凡向你求財物的人你要給他;若有人搶你的財物,你不要再要回來。


耶穌一說這話,就有一個差役走向前來,打了耶穌一巴掌說:「您這樣回答大司祭嗎」?


於是大司祭亞納尼就吩咐差役們打他的嘴。


一直到現在,我們又飢又渴,又赤身裸體,又挨拳打,又飄泊無定;


彼此爭訟已經有罪。遠不如忍受冤屈!遠不如讓人拿你們的財物!


你們容忍人把你們看成奴隸,侵吞你們,搶你們的財產,輕視你們,打你們的臉!


你們曾與被捆鎖的人表示同情,又甘心忍受別人搶奪你們的財產,因為你們知道,你們在別處有更好的財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