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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 13:8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

你們彼此不可虧缺,時常要相親相愛;因為誰愛近人就全守了法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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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但在彼此相愛方面要常常覺得虧欠。一個人愛別人,就成全了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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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不要欠人的債;但在彼此相愛的事上,要覺得是欠了人的債。愛別人的,就成全了律法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你們對任何人都不要虧欠什麼;唯有在彼此相愛的事上,要常以為虧欠。實際上,愛別人的,就成全了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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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,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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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,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。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你們除了彼此相愛,對任何人都不可虧欠甚麼,因為那愛人的就成全了律法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羅馬書 13:8
12 交叉參考  

所以,凡是你們願意別人為你們作的,你們也怎樣為別人作吧!這就是法律和先知的總綱」。


我給你們一條新的命令,就是:要彼此相親相愛,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;是的,你們應該彼此相親相愛。


有愛德的不害近人,所以愛德是法律的完成。


對一切人應該給什麼就給什麼;向誰應該納,就向誰納稅;應該向誰納捐,就向誰納捐;應該畏懼誰,就畏懼誰;應該尊重誰,就尊重誰吧!


全部法律都包括在「愛人如己」一句話內。


尤其是要相親相愛,才可以成全。


我囑咐你這樣作,全是以引起人用純潔的心情、無虧的良心和無偽的信心相親相愛為目的。


你們若履行聖經上那至尊的法律:「愛人如己」,你們便作的對。


可以這樣分出天主的子女與魔鬼的子女。凡不實行正義,不愛他弟兄的人,不是天主的子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