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了他賣祖父產業所得的以外,還要得一分祭物與他們同吃。」
除了變賣產業所得之外,他還可以分到與其他祭司同等分量的祭物。
除了他從父家承受的產業以外,他還可以得著和他的兄弟相等分量的祭物。
在他變賣家産的所得以外,他還可以享用與他們同等的份額。
除了賣祖產所得的以外,他們要吃同等分量的祭物。」
他跟其他的祭司要接受等量的糧食。至於他家裡送給他的,他可以保留。」
又吩咐住耶路撒冷的百姓將祭司、利未人所應得的分給他們,使他們專心遵守耶和華的律法。
當日,派人管理庫房,將舉祭、初熟之物和所取的十分之一,就是按各城田地,照律法所定歸給祭司和利未人的分,都收在裏頭。猶大人因祭司和利未人供職,就歡樂了。
當所羅巴伯和尼希米的時候,以色列眾人將歌唱的、守門的,每日所當得的分供給他們,又給利未人當得的分;利未人又給亞倫的子孫當得的分。
「地上所有的,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,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,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。
從各樣的供物中,他要把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,是要歸給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。
「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,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;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,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。
你們要住在那家,吃喝他們所供給的,因為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;不要從這家搬到那家。
就要奉耶和華-他上帝的名事奉,像他眾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一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