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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埃及記 21:34 -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井主要拿錢賠還本主人,死牲畜要歸自己。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井的主人就要賠償牲畜的主人,死牲畜則歸井的主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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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井主要賠償,要把銀子還給牛主或驢主,死的牲畜可以歸自己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那坑的主人就要賠償,付銀子給牲畜的主人,而死牲畜就歸自己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井主要拿錢賠還本主人,死牲畜要歸自己。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井的主人要拿錢賠償牲畜的主人,死牲畜要歸自己。

參見章節

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他必須拿錢賠償牲畜的主人,而死了的牲畜歸他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出埃及記 21:34
9 交叉參考  

他必償還羊羔四倍;因為他行這事,沒有憐恤的心。」


「人若敞着井口,或挖井不遮蓋,有牛或驢掉在裏頭,


「這人的牛若傷了那人的牛,以至於死,他們要賣了活牛,平分價值,也要平分死牛。


「人若向鄰舍借甚麼,所借的或受傷,或死,本主沒有同在一處,借的人總要賠還;


若太陽已經出來,就為他有流血的罪。賊若被拿,總要賠還。若他一無所有,就要被賣,頂他所偷的物。


「若點火焚燒荊棘,以致將別人堆積的禾捆,站着的禾稼,或是田園,都燒盡了,那點火的必要賠還。


若被找着,他必賠還七倍, 必將家中所有的盡都償還。


還人的當頭和所搶奪的,遵行生命的律例,不作罪孽,他必定存活,不致死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