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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埃及記 21:34 - 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34 他必須拿錢賠償牲畜的主人,而死了的牲畜歸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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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34 井的主人就要賠償牲畜的主人,死牲畜則歸井的主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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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34 井主要賠償,要把銀子還給牛主或驢主,死的牲畜可以歸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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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34 那坑的主人就要賠償,付銀子給牲畜的主人,而死牲畜就歸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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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34 井主要拿錢賠還本主人,死牲畜要歸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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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34 井主要拿錢賠還本主人,死牲畜要歸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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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合本修訂版

34 井的主人要拿錢賠償牲畜的主人,死牲畜要歸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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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埃及記 21:34
9 交叉參考  

他做出這樣殘忍的事,必須償還他所奪去的四倍。」


「如果有人揭開井蓋,或是挖了井而不把井口蓋好,以致牛或驢掉進去,


如果有牛牴死了另一頭牛,雙方要把活著的牛賣了,平分賣牛的價錢,同時平分死牛的肉。


「如果有人向別人借用牲畜,這牲畜在物主不在時或傷或死,借用的人必須賠償;


「如果有人在自己田裡燒荊棘,點燃的火燒到別人田裡去,把別人未收割或割下的農作物燒毀了,他必須賠償人家的損失。


但如果被抓到,就得七倍償還,把自己所有的都賠出來。


例如把抵押的東西歸還原主,或把偷來的東西歸還原主—他改過,遵行賜生命的法律,他就得以存活,不至於死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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