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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 17:4 - 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我已在地上光耀了你,完成了你委託我做的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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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我已經完成你交給我的工作,使你在地上得了榮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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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了你,你交給我要作的工,我已經完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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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我完成了你交給我該做的事, 因而在地上榮耀了你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,你所託付我的事,我已成全了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,你所託付我的事,我已成全了。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,你交給我做的工作,我已完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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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翻譯



約翰福音 17:4
13 交叉參考  

我告訴你們,經上所說『他被列於罪犯之中』的這句話,必須在我身上應驗,因為那有關我的事就要完成了。」


父啊!光耀你的名吧!」當時有個響聲來自天上:「我已光耀了,且要再光耀。」


你們以我的名義無論求甚麼,我會去做,為使父在子內受到光榮。


只是為讓世人知道我愛父親,並且父親怎樣命令我,我就怎樣做。起來,我們離開這裏走吧!」


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,就會留在我的愛裏,如同我遵守了我父親的命令而留在他的愛裏一樣。


此後,耶穌因知道一切事都完成了,為應驗聖經的話,就說:「我渴。」


耶穌嘗了那醋,就說:「完成了。」接著,他垂下頭,交出了靈魂。


耶穌向他們說:「我的食物是:實行派遣我來者的旨意和完成他的工作。


至於我有的證據比約翰的更有力;因為父交給我完成的事,就是我正在做的事,為我作證是父派我來的。


耶穌回答:「不是他本人,也不是他的父母犯了罪,而是為了使上帝的作為能在他身上彰顯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