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人死了,遺囑才有效力;立遺囑的人尚在,遺囑就不能生效。
因為只有人死以後遺囑才能生效。只要立遺囑的人還健在,遺囑就不能生效。
因為人死了,遺囑才能確立,立遺囑的人還活著的時候,遺囑決不生效。
事實上,人死了,遺囑才能確立,因為立遺囑之人活著的時候,遺囑絕對不能生效。
因為人死了,遺命才有效力,若留遺命的尚在,那遺命還有用處嗎?
因為立遺囑的人還活著,遺囑就沒有功效,只有在他死後,遺囑才能生效。
以色列又對約瑟說:「看哪,我快要死了,但上帝必與你們同在,領你們回到你們祖先之地。
我留下平安給你們,我把我的平安賜給你們。我所賜給你們的,不像世人所賜的。你們心裏不要憂愁,也不要膽怯。
弟兄們,我照著人的觀點說,人的遺囑一經確定,沒有人能廢棄或加增。
凡有遺囑,必須證實立遺囑的人已經死了。
所以,第一個約也是用血立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