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們宰殺祭牲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時候,要獻得使你們可蒙悅納。
你們獻平安祭給我時,要使你們所獻的蒙悅納。
“如果你們獻平安祭給耶和華,要使你們所獻的蒙悅納。
「你們獻平安祭給耶和華時,要獻得使你們可蒙悅納。
你們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時候,要獻得可蒙悅納。
「你們宰殺祭牲作平安祭的時候,要遵照我頒布給你們的條例,我就接受你們的祭物。
希西家分派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,使祭司和利未人照各自的班次,按各自的職分獻燔祭和平安祭,又在耶和華殿的門內事奉,稱謝頌讚耶和華。
他差派以色列的年輕人去獻燔祭,又宰牛獻給耶和華為平安祭。
王奉獻甘心祭,就是向耶和華甘心獻的燔祭或平安祭時,當有人為他開朝東的門。他就獻上燔祭和平安祭,與安息日所獻的一樣,然後退出。他出去之後,當有人將門關閉。」
王從外面要由門的走廊進入,站在門框旁邊;祭司要為他預備燔祭和平安祭,王要在門的門檻那裏敬拜,然後退出。這門直到晚上不可關閉。
「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,要獻一頭沒有殘疾的公牛,獻在會幕的門口,他就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。
你們不可轉向虛無的神明,也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
這祭物要在獻的當天或第二天吃;若有剩到第三天的,就要用火焚燒。
就要將一頭公的,沒有殘疾的牛,或綿羊,或山羊獻上,這樣你們才蒙悅納。
若有人從牛群或羊群中,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,無論是為還所許特別的願,或是甘心獻的,所獻的必須是健康、無任何殘疾的,才蒙悅納。
無論是公牛或小綿羊,若一條腿太長或太短,只可作甘心祭獻上;若用來還願,就不蒙悅納。
你們宰殺祭牲獻感謝祭給耶和華,要獻得使你們可蒙悅納;
若所獻的是還願祭或甘心祭,要在獻祭當天吃,剩下的,第二天也可以吃。
第三天若吃平安祭的肉,必不蒙悅納,所獻的也不算為祭;這祭物是不潔淨的,凡吃這祭物的,必擔當自己的罪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