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的僕婢與我爭辯, 我若藐視不聽他們的冤情,
我的僕婢告我, 我也會講公道,
我的僕婢與我爭論的時候, 我若輕視他們的案件,
我的僕婢與我爭辯的時候, 我若藐視不聽他們的情節;
當我的僕婢對我有所不滿, 我都仔細聽他們訴說,以公道待他們。
神興起的時候,我怎樣行呢? 他察問的時候,我怎樣回答他呢?
不可苛刻管轄他,只要敬畏你的 神。
你們可以把他們遺留給你們後代的子孫,作為永遠繼承的產業;你們可以使他們作奴僕。至於你們的弟兄以色列人,你們彼此不可苛刻管轄。
作主人的,你們待僕人也是一樣,不要威嚇他們,因為知道他們和你們在天上同有一位主,他並不偏待人。
你們作主人的,待僕人要公正,因為知道,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