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們倚靠自己的刀劍行可憎的事,人人污辱鄰舍的妻,你們還能得這地為業嗎?
你們靠刀劍行可憎之事,個個玷污別人的妻子,你們怎能擁有這片土地呢?』
你們倚仗自己的刀劍,行可憎惡的事,人人玷污鄰舍的妻子,你們還可以得這地為業嗎?’
你們倚仗自己的刀劍行可憎的事,人人玷污鄰舍的妻,你們還能得這地為業嗎?
你們依靠武力,做令人憎惡的事,個個姦汙鄰人的妻子,你們憑什麼還敢說這塊土地是你們的呢?
你必倚靠刀劍度日, 又必服侍你的兄弟; 到你強盛的時候, 必從你頸項上掙開他的軛。
與鄰舍之妻同寢的,也是如此, 凡親近她的,難免受罰。
他們到了城中,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和與他一起的人就把他們殺了,丟在坑裏。
你們豈可偷盜,殺害,姦淫,起假誓,向巴力燒香,隨從素不認識的別神,
他未曾在山上吃祭物,未曾向以色列家的偶像舉目,未曾污辱鄰舍的妻;
未曾在山上吃祭物,未曾向以色列家的偶像舉目;未曾污辱鄰舍的妻,也未曾在婦人的經期間親近她;
男人若跟男人同寢,像跟女人同寢,他們二人行了可憎惡的事,必被處死,血要歸在他們身上。
「你們要謹守我一切的律例典章,遵行它們,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來。
其中的領袖是咆哮的獅子, 審判官是晚上的野狼, 不留一點到早晨。
有人與她同寢交合,這事瞞過她的丈夫,沒有被發現;她玷污自己,沒有證人指控她,也沒有被捉住;
「這是疑忌的條例。妻子背離丈夫玷污自己,
因為你們從前隨從外邦人的心意,生活在淫蕩、情慾、醉酒、荒宴、狂飲和可憎的偶像崇拜中,時候已經夠了。
凡不潔淨的,和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人,都不得進那城,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。
至於膽怯的、不信的、可憎的、殺人的、淫亂的、行邪術的、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人,他們將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裏有份;這是第二次的死。」
因此,耶和華—以色列的 神說:『我確實說過,你和你祖宗的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,但現在耶和華卻說,我絕不會這樣做。因為尊重我的,我必尊重他;藐視我的,他必被輕視。